前不久,芦淞区诚建檀香山小区5栋唯一运行的一台电梯突然停了。没办法,住在高层的老人只得爬楼,这楼多高啊?31层楼!你要住在高层,那滋味真的太难受了,要是老人们,就更别说了。
诚建檀香山5栋有两个单元,每个单元都是两梯四户。一台电梯被停已有一年多了,剩下这台唯一的电梯停了三、四天后又开了,但是时不时出问题。
到底是谁停了5栋的电梯呢?业主们介绍:因为开发商欠了电梯公司的钱,所以电梯公司就把电梯停了。
而另一方面,据业主介绍,诚建檀香山开发商已经申请破产。之后我们把问题反映到所在的龙泉社区。
当天下午3点,调解在龙泉社区举行。电梯公司李总介绍:就5栋这一栋,开发商还有30多万元没付给电梯厂家。所以电梯厂家把其中一台电梯停了。剩下的另一台电梯停运,是因为电梯临时出了故障。
据李总的说法,停运电梯的并不是他,而是电梯厂家,但和事佬的观点很鲜明,不管是电梯厂家还是电梯商家,谁都没有权力停业主的电梯。
和事佬认为,即便是电梯厂家停了电梯,作为代理商也应当及时跟厂家沟通,因为你伤害的是全体业主的利益。
龙泉社区副书记王誉钦也认为停电梯的做法比较偏激。
调解现场,电梯公司李总不肯让步。停电梯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,但是从调解来说,我们也确实需要李总先自己转过这个弯,然后再去做电梯厂家的工作。
电梯公司负责电梯的销售和售后,从这个角度来说,业主们自发地凑齐电梯年检费和维保费也不容易。
经过一下午的努力,最后的调解结果为:
1、年12月23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,电梯公司确保5栋4台电梯正常运行,不得以开发商欠电梯款为由停运电梯。
2、如电梯厂家追债,电梯公司尽力和电梯厂家沟通,保证电梯正常运行。
我们的调解取得成功。和事佬事后咨询了律师,律师的观点是:依据《合同法》的有关规定,在电梯交货安装后,电梯所有权归小区业主所有,电梯公司无权擅自关停电梯。电梯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纠纷属于违约之诉,如有欠款,应通过合法的手段向开发商索要欠款,而不是擅自关停电梯。这一行为已涉嫌民事侵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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