檀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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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婚前决定买房,男友迅速上交工资卡,就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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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篇内容为虚构故事,如有雷同实属巧合。

1

*河以南有一座不起眼的小镇,在小镇的边陲有个小小的村子,叫做——银杏村。

银杏村由一棵多年的风水树而来,据说许多年前它还不是银杏村时就有了那株老树。老人们信奉树的灵*,直觉百年的树早已成仙,于是初一十五都虔诚敬香。

都说老人迷信,可老人也是年轻人变来的,也许人在经由多年,到老终究信命,或许是不再有能量,也或许是斗争过却终究徒劳。

银杏村是谭香的故乡,村里熟悉的泥土味早已嵌入她的身体,纵然不自知,在梦醒十分却好似还能闻得见。

她是苦读多年走出山村的姑娘,算不上村里的骄傲,却也是父母心头的一座里程碑,是基层农民走向中产的关键接力棒。

谭香的名字是奶奶给起的,谐音为檀香。奶奶信佛,是村里小有名气的“通灵婆”,常常会给受惊的小孩“看病”,因此家里通年都熨贴着檀香的味道。似有若无,吸进胸腔有些淡淡的烟香味,夜里也能睡得更为香甜。

儿童时期的香檀,同家人门住在土砖砌的房子里,时常有光从瓦片中间透进来,她躺在厅里的凉席上定定的看住,看着看着,眼睛也发花了,于是,她便闭上眼睛,很快就睡了过去。

夏天,总是最值人回味的,似乎永远都过不到头的暑假,热闹的蝉鸣,荧*色的蝴蝶,镶着刺的玫瑰,香甜的槐花,以及出其不意的暴雨,充斥着谭香整个童年记忆。

夏天的雨总是又疾又快,溅在地上,活着尘土,勾勒出腥爽的气味。

大人们无法出门劳作,坐在门前闲聊,孩子们在屋子里窜来窜去,母亲受不了了,便悄摸走进房里,从被子里捞出大大的缸碗。

“酒糟,吃酒糟喽!”

酒糟是香谭夏天必备的“零食”,家里吃剩的饭,放入适当的酒曲,经过十几个小时的发酵,就能变成软糯酸甜的酒糟。用白色的瓷勺,挖上一一口,入口即化。

一盆酒糟,足以让孩子们消停一会儿,大人们也拿出剩下蔫花生米,边吃边聊着。蔫了的花生米极甜,却不适宜做种,待客也显得小家子气,于是留作零嘴。

酒糟还剩小半碗,孩子们也吃累了,躺在凉席上睡起了午觉。屋外头的暴雨逐渐变小,只有屋檐上落下的“滴滴答答”的声音了。

大人们难得的休闲时间结束,又得各自忙去,唯有家里熟睡的孩子依旧无忧无虑。

“嗯~”

睡梦中的谭香总觉得有人舔她,小手在空中挥来挥去,却还是阴*不散。终于,她实在是不耐烦了。

“谁呀!是你,臭小白!”

原来是家里刚满月的小奶狗,它因贪恋谭香嘴边黏着的酒糟,这下把小主人都吵醒了。

“哼!陪我一起睡!”

孩子还没睡好,可实在也不忍心打这圆嘟嘟的奶狗子,只好把它抱在怀里,充当抱枕了。

“唔,唔,呜!”

至于奶狗狗的叫唤声,她就权当听不见了。

谭香出生时,他们一家才迁入银杏村,不算是村里的本家,家里穷,根基也浅,与邻居可谓是天差地别。

那时,邻居已经盖起了两层小楼,一楼还按上了锃亮锃亮的瓷砖。两家关系不错,新房盖好以后,谭香还在那瓷砖上玩了一下午的“溜冰”游戏。

邻居家有个与她年纪相仿的小哥哥,只比她大一岁,他们时常一同上下学,关系很是亲密。

“给!”

“这是什么?”

“巧克力,我大伯从香港带回来的。”

谭香吃的第一块巧克力是小哥哥给的,她从未出过本市,更不可能知道香港在哪里,但却记得那黑黑的巧克力是真的好吃。

2

童年总是无忧无虑,对待时光的态度有种何不食肉糜的天真。那时候的谭香觉得世界不会变,她也永远不会长大。

“你们在家好好听话,爸爸妈妈过年就回来!”

那个年代,务农意味着贫穷,村里的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,谭香的父母也不例外。

对于父母的突然离开,谭香不是没有感觉,但却似乎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。

不在乎大人总说孩子还小,不懂!亦或者埋怨,这孩子可是白眼狼,一点也不想念父母。

真的不想吗?

想的吧!谭香回忆起那段时光,觉得里孤独又寂寥。她或许真的想念,却又不明白那是想念。独属于少年的迟钝和敏感,最是折磨人。这种折磨方式淡淡的,憋闷的,无法言说的。

你的肉体没有丝毫伤口,看起来什么也不缺,可就像一盏随时会爆炸的油灯。破坏力并不强,却能自伤一百。

父母没有如约回来过年,许是心疼油费,许是没有那么多假期。谭香与姐姐没有表现出失落,可看着别人家其乐融融,说不羡慕那是假的。

“姐姐,你去哪?”

姐姐与谭香隔三岁,平时很是照顾她。

“去找玲玲她们。”

姐姐有三个从小玩到大的好姐妹,她们一起读小学,中学,接下来也会一起上同一所高中。

在谭香看来,姐姐的世界一直热热闹闹,不像她那样冷冷清清。她大体也曾尝试叫姐姐陪她,但都被无情的拒绝了。

“哦,好。”

孤独是谭香青春期的主色调,从前交好的朋友搬了住处,又起了男女有别的心思,邻居家的哥哥也都不大理睬,似乎全世界都有人陪,除了她。

这种情况随着住校的来临变得更加严重,好在她独惯了,在没有伙伴的日子里,有书陪她,倒也不那么寂寥。

谭香把三毛的书读了个遍,总在睡觉前幻想自己穿着一袭白裙,穿梭在浩瀚的沙漠,一望无垠,自由又快乐。

初中高中六年,谭香除了读书上课,几乎没有其他娱乐。

她不懂追星,没有QQ,不抄歌词,总之后来所说的关于90后的青春回忆,都不属于她。

或许,这个住在小镇边缘的姑娘,能够看几部偶像剧,都觉得人生满足了。

“走!”

“去哪?”

“打台球去!”

高中时期的同桌,人美成绩好,对玩的也样样精通。是谭香最羡慕,甚至还有些嫉妒的人。

父母在谭香初三的时候回来了,用打工存的钱在镇上盘了个铺子,卖早餐。

家里的日子好过了许多,母亲对于女儿的宠爱不过就是铺子旁边的炸鸡店,15元就能买一整鸡,可对母亲来说并不便宜。

那时的谭香敏感又自卑,她觉得吃着没有牌子的炸鸡,比起那些动不动就吃肯德基的同学们差远了!

“王思买车了。”

母亲一面把鸡腿撕下来递给谭香,一面说道。

“买车?他没读书了吗?”

王思就是隔壁家的哥哥,他们从小一起长大,但也许久没有联系了。

“说是不读了,他爸立马给他买了车,教他去给老总们开车。”

“哦……”

听完,谭香觉得手里的鸡腿不然不香了,有些怅然。却不明白在怅然些什么,或许是感叹人生的分岔路口,又或者因为什么别的。青春年少时,脑袋里似乎总是一片混沌,理不清,道不明。

在一片混沌中,谭香迎接了人生最重要的考试。

那天,日头热,哪怕是从寝室到教室的距离,都能烤得人生疼。她一手捏着瓶矿泉水,一手拿着文具袋。等坐到考场的椅子上,似乎才真的稍有感觉。

谭香对于高考的印象并不深刻,没有许多故事里描写的那些激动甚至复杂,她只记得那两天是真的热。

考完以后,谭香肚子乘坐火车去了姐姐读书的城市。她是她第一次坐火车,紧张的一晚上没睡,她透着窗户看外头忽暗忽明的灯光,不知在想些什么。

那一次的离开似乎是一场预言,预示着她今后一次又一次的远离,远离那座拥有独特味道的小镇,在小镇的边缘有着她人生最初所有的见识。

可第一次的离开,她却没有半点留恋,似乎那座不起眼的小镇,那小镇里没见过世面的亲人,都不该成为她奔向广阔的羁绊。

姐姐带着她去看“花花世界”,大屏幕的影院,烤猪蹄,臭豆腐,裹着红糖的爆米花,她从前都不曾吃过。

每天睡到自然醒,可以光明正大的无所事事,人生中第一次没有人管理,谭香尝到了自由的问道。

高考成绩下来了,是姐姐帮她查询的,过了一本线,周围的人都开心极了,谭香却无法真的高兴。

大家都觉得她学习努力,但其实除了学习,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罢了。所有的娱乐都与她无关,她被定格在了青春的边缘。

3

大学四年,谭香有了很大的改变,花钱开始大手大脚,追求精致生活。

“喝点什么?”

“奶茶。”

一杯奶茶8块钱,是早餐店里豆浆的4倍,她喝的不心安理得,却又似乎不得不喝。

“整天吃食堂,烦死了,要不要去吃鸡公煲?”

“行!”

“你呢,香香。”

“嗯……”

这种聚餐谭香从未拒绝过,大概是寂寞惯了,哪怕吃力,她自然想维持这种融合感。

“不了,前面花得太多,生活费紧张!”

说完,谭香发现自己的脸开始发烧,有些尴尬又有些激动。

“行吧!那我们去了!”

三个室友离开了,谭香痛痛快快的“耶”出了声,她在为自己开心,小镇姑娘有小镇姑娘的活法。

又拒绝了几次以后,室友便不再邀请她了,她乐得自在,又重新把搁置许久的书拣了起来,天天看,日日读,大概是有了积累,在全校组织的辩论大会上,一举夺冠,成了最佳辩手。

法律系出辩手是常事,可大二出最佳辩手却不常见,隐约她似乎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了。

那次胜利成了孤寂生活里的光,她一路朝着光奔跑,活成最灿烂的孤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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